男子醉驾“智驾”睡高速,被判拘役敲响警钟
日期:2025-10-08 17:10:05 / 人气:20

事件经过:酒后侥幸用智驾,高速停车险酿祸
2024年5月31日晚上11时13分许,浙江杭州高速公路交警通过公共监控发现,在G4012溧阳—宁德高速杭州方向淡竹收费站附近,一辆小车停在高速公路主线车道,车门反锁、车窗紧闭,驾驶人在车内紧闭双眼一动不动,任凭交警呼喊毫无反应。民警担心驾驶员突发疾病,破窗救人,打开车门后闻到浓烈酒气。
据了解,33岁的驾驶员姜某当晚在家及友人聚餐时连续喝了两场酒,共饮约3斤白酒。他计划从杭州市淳安县前往建德市的岳母家,本想试试新购买车辆的智能驾驶水平。在酒精影响下,他心存侥幸,以为设置自动驾驶后,即便被交警拦查,也能辩称自己未驾驶,而是车辆自行行驶。然而,在返回途中,他因酒后困倦失去意识入睡,双手脱离方向盘,触发车辆安全机制,车辆逐渐减速并最终停下。
交警回应:智驾非自动驾驶,酒驾认定不含糊
今年7月23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王强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汽车搭载的“智驾”系统都不具备“自动驾驶”功能,还停留在辅助驾驶阶段,车辆需人来操控,驾驶人是最终责任主体。若驾驶人“脱手脱眼”,不仅有交通安全风险,出事还将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三重法律风险。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吴佩锋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智能驾驶”系统只是辅助,不能替代人成为驾驶主体,“脱手脱眼”行为不可取。对于酒后使用“智能驾驶”是否算酒驾、醉驾的问题,吴佩锋明确肯定,无论是否开启辅助驾驶功能,驾驶员都是车辆实际操控者和责任主体,只要饮酒后启动车辆并行驶,就符合酒驾、醉驾认定条件。
经检测,姜某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为182毫克/100毫升,抽血鉴定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05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姜某被淳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警示提醒:智驾辅助需谨慎,安全驾驶记心间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辅警谢家伟提醒,目前所有车辆的“智驾”功能本质上是智能辅助驾驶,即便开启该功能,驾驶员也必须全程集中注意力,握紧方向盘,时刻保持对车辆的掌控,这才是安全的根本。
这起事件为广大驾驶员敲响了警钟,在使用车辆辅助驾驶功能时,不能过度依赖和心存侥幸,更不能在饮酒后驾驶车辆,无论是否使用“智驾”,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作者:天富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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