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至19日,北京禁止“低慢小”飞机飞行

日期:2023-10-13 13:48:48 / 人气:117

北京市公安局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发布了关于北京“低慢小”航空器管理的通告。
10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加强北京市“低慢小”航空器管理的通告》,其中明确:根据上级要求,2023年10月16日零时至2023年10月19日24时,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航空器。
“低慢小”飞机是指飞行高度小于10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装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包括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飞行器、航空模型、无人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所有飞行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的活动,必须经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因此,在北京地区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必须事先向空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0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加强北京市“低慢小”航空器管理的通告》,其中明确:根据上级要求,2023年10月16日零时至2023年10月19日24时,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航空器。
此外,孔明灯笼利用明火加热空气发电升空,自身重量轻。遇阵风或与高楼碰撞时容易摔倒。一旦掉入草丛或挂在树枝等易燃物品上,容易引起火灾。根据2014年发布的《关于在京禁止生产销售孔明彩灯的通告》,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彩灯。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纪守法,树立对个人、家庭、社会的责任意识,杜绝各类低速小飞机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共同维护空中秩序和公共安全,共同守护首都蓝天。
北京警方将继续严厉查处打击低速小飞机和孔明灯笼的违法行为。北京警方将依据职权,对未经批准开展飞行活动,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笼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处。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资本安全微提示
编辑曾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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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富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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